赴美签证服务栏目
美国签证的类型
非移民签证有不同的种类----商务/旅游签证、学生签证、家庭成员签证、交流访问人员签证及工作签证。
如何申请
1. 预约
非移民签证预约需致电预约中心 4008-872-333,收费标准是每12分钟54元人民币, 大多数电话预约可以在12分钟以内完成。 付费方式如下:
如从美国致电预约,请拨打 (86-21) 3881-4611。
下列情况不需要预约:
2. 填写申请表和付申请费
签证申请费100美元(780元人民币),在中信银行交付。签证申请表可在中信银行领取或在网上填写:
(A)签发给旅游者和商务访问人员的签证 (B1, B2)
B1/B2商务/旅游签证是我们最常签发的签证类型。B-1签证签发给进入美国进行短期商务活动的人员,而B-2签证则适用于旅游者或探亲人员。二者综合的B1/B2签证适合上述所有活动。下面的章节将向您说明哪类文件是要求或建议提供的;以及持有B-1/B-2类签证进入美国的申请人所能从事的活动。
要求提供的文件
在“如何申请”条目下的文件才是必须提供的文件。
建议提供的补充文件
要获得B-1, B-2, 或B1/B2签证,你需要证明:
- 你有合理的理由前往美国;
- 你有实际能力履行你所陈述的将要在美国进行的活动;
- 在中国,或是在任何其他国家,你拥有稳定的基础并且这个基础足以促使你在结束对美国的访问后回国;
- 你的访问将是行程明确的、短期的逗留;
- 你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您在美国的费用。
备注:根据1952年移民暨国籍法的214(b)条款(包括后续修订),任何签证申请人如不能向签证面试官员提供以上事实以推倒其被假设具有的移民倾向,签证官员将不予向其签发签证。
由于每个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并没有一份特定的清单要求必须提供哪些文件来说明上述情况。以下建议提供的文件对已经获得签证的申请人提供过帮助:
旅游者
- 工作情况:(i)雇佣单位出具的介绍信,说明申请人工作职位,工资收入及参加工作的日期;以及(ii)申请人近三个月的工资单。
- 银行证明:银行流水帐单或存折,至少记录有最近一年的资金进出情况(单张的存款证明不能说明帐户的流水情况)。请注意签证官需要评估你个人的财务状况,因此公司帐户不足以作为证明。
- 拥有资产的证据,例如房产或汽车。
- 在中国的家庭/亲属状况的证明文件,例如结婚证和户口本。
- 配偶或未成年人可以提供夫妻另一方或父母的文件作为证明;但其本人需同时提供文件证明双方的关系,包括结婚证或出生证。
- 曾去过其他发达国家的证据,包括旧护照和照片。
前往美国探亲访友的申请人
- 上述所有向“旅游者”推荐提供的文件。
- 说明你和被访问人之间关系的文件;
- 你和被访问人的合影。
- 说明被访问人在美国身份状况的文件及他/她返回中国的历史记录-例如:他/她护照和美国签证(或绿卡)的复印件,以及往返中国的海关出入境章复印件。
商务访问人员
- 上述所有向“旅游者”推荐提供的文件。
- 你本人的名片和公司员工卡。
- 公司的介绍信,包含申请人将从事的商务访问或培训的具体内容,详细的资金担保/出资方,以及商务访问或培训在美国联系人的具体姓名和地址。
- 美方被访问的公司,机构组织或个人所提供的支持信;
- 你和美国公司或组织机构业务往来的证明文件。
哪些活动符合商务访问人员(B-1)签证?
持商务访问签证对美国进行商务访问的人员不能从美国方面接受报酬。商务访问原则上指从事商务活动但非具体的工作。如果你计划在美国工作,你需要申请专门的工作签证。同时请注意:记者或其他前往美国从事本职工作的传媒工作者(例如去采访报道某一事件)需要申请I-1签证而非B-1或B1/B2签证。
下面是一些适合申请B-1签证的例子:
- 公司职员前往美国寻求销售,进行合同谈判,或者取得在中国或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执行的定单;
- 美国公司或办事处职员前往美国与商务伙伴进行商务洽谈;
- 商务人员前往美国参加商务会议或研讨会;
- 商务人员前往美国进行独立的调研,例如产品调研或市场调研;
- 投资商前往美国设立投资;
- 医生前往美国考察新技术,或进行商讨,但不对病人实施诊治。
在美国的旅游/探亲(B-2)签证持有人可从事哪些活动?
前往美国旅游观光的旅行者可获得访问者(或旅游者)签证。B-2 签证适用于下列活动:
- 旅游观光;
- 探亲访友;
- 接受医疗诊治;
- 参加同业或社会组织召开的大会;
- 参加非专业的音乐,体育或类似的活动。
(B) 交流访问者签证 (J-1, Q-1)
J-1交流访问者签证涉及诸多不同的活动项目。通常,这一签证类型适用于促进教育、艺术以及科学领域的人员、知识和技能的交流。该类交流访问人员包括各个学位层次的学生;企业、科研院所和各种机构的在职培训人员;小学、初中和各类专业技术学校的教师;高等学校从事教学或研究的教授;研究学者;医学及相关领域接受职业培训者;以旅行、考察、研讨、研究、培训、共享为目标的国际访问者或是展示其特殊知识、技能或参加有组织的人际互动项目的人员。
申请J-1签证分两个步骤。首先,美方的主办机构须签发一份证明你符合交流访问身份的DS-2019表。 大多数大学和部分机构有签发该表的资格,但如果项目主办者没有, 则需要通过有这种资历的中介机构签发DS-2019表。
获得交流访问签证的要求
经济来源
该类签证的申请人须具备足够的该项目所需资金;该资金必须由主办机构以奖学金或其它补助金的形式来提供。
学术准备
交流访问者必须为即将参与的既定项目做好充分的学术上的准备,包括英语技能,否则该项目设计时,会考虑不会英语的参与者。
医学教育和培训申请人的特殊要求
参加医学教育研究生或培训的J类项目交流访问人员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包括通过国外医学研究生的医学考试、英语资格证书、自动受限于国外居住两年的规定(后文叙述)并服从项目期限的规定。以考察、研讨、教学或研究为目的来美的医生 则不受制于上述规定。
海外居住地(非移民倾向)
与学生签证和其他大多数非移民类型签证一样,为符合交流访问签证的要求,面谈时申请人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在美国以外有固定的住所,并在访问项目结束后返回。
SEVIS
项目主办者须向美国国务院报告,已接收申请人为项目参与人。申请人的信息则会被输入学生及交流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
要求递交的材料
除在如何申请章节里所列的材料外, 交流访问签证申请人还须递交,由美国项目主办方提供的具备交流访问者身份条件证明的DS-2019表(J-1)。
建议提供的补充材料
经济证明
所有J-1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的经济能力足以保障他们在美国的开支,或者所参与项目提供的薪金能够支付所有费用。 该证明可包含:
- 交流项目补贴:美国项目主办者所提供补贴保证支付所有在美国花销的证明。
- 个人存款: 银行存折或表明目前资产和近期资金流动情况的财务月报。
- 资助金: 资助人应提供资产及收入证明, 包括目前银行帐户情况以及拥有房产的文件。
一份详细描述该交流项目目标及内容的书面说明;若该职位包含在职培训, 则还需一份具体的培训计划书。
建议科技项目参与者应交的补充材料
拟在美从事涉及科学技术项目的申请人应在面谈时带上以下补充材料:
- 详细的个人简历;
- 如果可能的话, 出版物或发表文章的清单;
- 项目主办方的信件;如果申请人要去学校或大学参与项目,那么,该信件应由其将去工作的系科出具。
交流访问签证常见问题
我能否申请一个B1/B2商务/旅游签证去美国交流访问?
多数培训项目和实习职位都不符合B1/B2签证的规定。 只有符合以下类型的申请人才可持B1/B2签证到美国培训。(除此之外,需申请J签证或是短期工作签证):
第一种: 被现任雇主派往美国办事处的受训人员
- 申请人必须是该公司在当地(中国)公司的正式雇员,并将赴美访问该公司在美国的母公司、分公司或姊妹公司;
- 受训人的薪金、旅费及其生活开支须由在中国的机构,而不是由美方承担;
- 该项目只限定示范讲授而不包含“在职”实践;
- 访问行程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种: 到美国公司或机构的自费培训项目
我能以交流访问者的身份在美国工作吗?
以J类交流访问身份工作须视该项目的条件而定。提供在职培训、教学、研究或其它包含付薪工作的项目,则参与人可接受该工作职位。那些不包含工作职位的项目,参与人不可以接受项目以外的工作。
我最早能抵达美国的时间?
假如你已着手一项新的交流项目(一项你已有一段时间未参加的),你最多只能比列在DS-2019 表上开始报到的日期提前30天抵达。请在安排赴美计划时仔细考虑这一因素。该30天的限制并不适用于那些返回美国继续从事某项目的交流访问学者,他们随时可以进入美国。
我在美国可以停留多久?签证一到期就必须离开吗?
当你持J-1签证进入美国时, 通常是因为你的交流访问者身份而被允许停留,该身份在你的护照上缩写为“D/S”。此规定意味着:即使你护照上的签证已到期,你仍可以停留至你DS-2019表上所示的截止日期。
若你的签证已到期而你又需要出国旅行, 那么你必须在美国海外的使领馆重新申请签证, 这样才能再次进入美国并继续你的项目任务。
当你完成DS-2019表所示项目后,在必须离开美国之前,,你会有30天的宽限期在美国旅行或访友。
什么是海外居住规定?
持J类签证交流访问者,无论是参加由美国政府任一级别的机构资助项目;或由申请人本国政府出资项目;还是已被交流访问者项目和选派职员项目指定为具有交流访问者技能国家的公民或居民;都必须于完成在美国的项目后返回国籍所在国或最后居住地。居住满两年后才有资格申请移民或短期工作签证。
我在美国参加交流访问项目期间家人计划随行或随后探亲是否可行?他或她需要什么签证?
只有J-1交流项目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孩子可获得J-2 签证; 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不符合J-2类签证规定。他们只能申请旅游签证,短期探访J-1签证持有者。
配偶和小孩无论陪伴交流访问者随行还是随后前往探亲,每人都必须呈交一份申请表并附上近照。 配偶和小孩还必须各自出示结婚证或出生证副本。前往美国探望交流访问者的家庭成员还须分别出示其DS-2019表。
(C) 学生签证 (F1、M1)
如果申请人希望在美国学习,首先要找到一所能提供所需课程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并获准录取。
学生签证有两种类型:F-1签证签发给参加高等教育学习的学生,M-1签证签发给参加非高等教育培训的学生,例如职业培训。申请人在美国的学校将告知申请人需要F-1签证还是M-1签证。两种签证的申请程序完全一致。
获得学生签证的条件
要获得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
- 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在一由政府批准成立的教育机构内进行全日制学习并仅做短期停留;
- 在美国境外具有居住地,并计划在完成学业后返回其居住地;
- 具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以承担其全部的教育经费;
- 具有足够的英语语言掌控能力或者将在美参加英语语言培训课程。
此外,申请人的学校必须将申请人的数据录入学生和交流学者信息系统(SEVIS)以告知国务院该申请人已被学校录取。欲知更多有关学生和交流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信息,请链接SEVIS。
要求提供的文件
学生签证的申请人还必须提供一份由拟加入的美方学习机构出具的I-20表。
推荐提供的补充文件
要成功获得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有充足的经济来源以支持学业。对于F-1签证的申请人,这表示申请人或其担保人应拥有足够资金以支付第一学年的全部费用,并且有足够的收入为后续学年提供资金保障。M-1签证的申请人则必须证明其已拥有充足资金支付全部课程的费用,而不仅仅是第一学年。
领事馆对申请人提供的经济证明文件没有硬性规定;申请人可以提供任何个人认为能够帮助证明其具有足够学习资金的文件。以下举例说明:
- 奖学金:由提供奖学金的学校或机构出具证明,说明申请人将从助学基金中收到何种类型的奖学金,并列明该资金可能涉及的任何限制或义务条款;
- 银行文件:申请人当前资产证明、存折以及包含最近几个月交易的银行流水帐单;
- 家庭收入证明:由申请人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或其它文件,能够说明其工资水平和其它任何收入来源;
- 不动产拥有证明:房产证原件。
推荐理工科学生提供的补充文件
拟在美国学习理工类课程的申请人面谈时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 个人简历;
- 完整的个人出版物或发表文章的清单(如能够提供);
- 校方的入学通知书,最好由所在院系出具。
学生配偶及子女签证
F-1和M-1学生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及子女可申请其衍生签证(F-2或M-2)。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不适合F-2/M-2签证;但可申请旅游签证,短期赴美探访学生。
在美学生的配偶及子女不论是随行赴美或随后前往美国探亲,每个申请人都应递交签证申请表和近期的照片。配偶和子女应各自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的复印件。已赴美学生的配偶及子女应提供印有本人姓名的I-20表并应在学生和交流学者信息系统(SEVIS)注册。
学生签证常见问题解答
签证办理所需时间及何时提出申请?
若申请人的申请得到批准,签证通常在面谈当天下午印制并发放。然而,根据申请人的国籍和所学课程,我们可能需要一些特别的行政手续,并因此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申请人若要确保在得到签证后能够及时到达美国,应该尽早提出申请。申请人一旦收到由学校发出的I-20表即可申请签证。请注意签发学生签证即意味着将签证实际印制并粘贴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签证的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学生到校报到日之前的120天;I-20表上标明了报到日期。
最早可于何时抵达美国?
如果申请人是首次报到的学生,则最早可在I-20表所规定的开学报到日前30天到达美国。当申请人安排赴美行程时请将此日期考虑在内。这种30天的限制不针对返校继续学习的学生;返校生可在任何时侯进入美国。
在美国可停留多久?签证过期时是否必须离开美国?
当申请人持学生签证入境美国时,一般会被允许以学生身份持续停留在美国;通常在申请人的护照上缩写为“D/S“。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其保留有全日制学生身份期间,均可以停留在美国,即使申请人护照上的F-1或M-1签证过期。如果申请人的签证已经过期且申请人需要出境旅行,则申请人需要在境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重新申请签证,以便再次进入美国继续学业。
在申请人完成I-20表标明的学习课程和任何被授权的实际培训以后,申请人会有一个“宽限期”以处理私人事务。持有F-1签证的学生有60天的期限离境美国或者转到其他学校。持有M-1签证的学生有两种选择:一是在I-20表所显示的毕业时间之后的30天内离境;二是结束学习后一年内离境;两个时间取较短的一个执行。
在校学生出境旅游后如何再次入境美国?
作为返校读书的学生,申请人必须在美国的入境口岸出示有效的护照、学生签证及I-20表。如果持有同一国家签发的新旧护照,即使签证粘贴在已过期的旧护照上也仍旧有效。
(D)工作签证 (H, L, O, P, Q)
H, L, O, P, 及 Q 签证给予持有人在美国工作的权利。这类签证要求美国的雇用单位或机构首先向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 递交申请书以获得雇佣权。如果申请被批准,雇用单位或机构将获得一份I-797表,申请人才可用此表申请签证。
签证详情:
"H" 签证:H 签证适用于在美国短期工作申请人,该签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入境次数2次。这类签证不需缴纳批准费。所有的雇用申请书都必须得到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 (USCIS)的批准。领事馆必须收到直接来自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的I-129申请书和I-797表后,申请人才能在中国国内申请短期工作签证。如果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国内转换了身份,面谈时则必须提交I-797表原件。
所有申请人在面谈时都必须带上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批文的原件;提供文件详细说明在美国的工作计划;以及详细介绍其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的文件。
"L" 签证: L 签证适用于由其在中国国内的公司派往美国的分公司或相关公司工作的申请人,他们应为即将担任管理或高级行政职务者;或其具有特殊技能;且在申请签证前3年内至少已经在同一公司或相关公司连续工作一年。签证入境次数为一次还是多次将决定持有者是否需交付签证批准费。
L签证雇佣申请书必须首先由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批准。领事馆收到直接来自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 (USCIS) I-797和I-129表后,申请人方可前来申请签证。所有申请人都应该提供文件详细说明在美国的工作计划;以及详细介绍其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的文件。申请人如使用公司团体L-1批文,面谈时必须携带I-797原件及其三份复印件。申请得到批准后原件将退还给申请人。
"O","P" 或 "Q" 签证: 这类签证适合于具有不寻常或特殊技能的表演者和手艺人,其计划前往美国演出、教学、训练或参加文化交流。申请人在中国的雇用单位和美国的接待机构应与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联系以获取怎样提出这类申请的信息。